余辉庆
雨一直下——刘星与《西窗法雨》[①]
“实现法治、追求民主”是中华民族上百年一直艰辛探索和努力奋斗的目标。1840年前后,列强用坚船利炮敲开了中国的大门,破坏了领土完整,攫取了治外法权,同时也震醒了昏睡中的东亚雄狮。于是,我们开始被迫“维新变法”,开始“西学东渐”,开始“师夷长技以制夷”, 开始修法立宪,揭开了法治历程的序幕。然而,从一个封建等级森严、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的农耕社会到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转变是一个曲折、艰苦的过程——直到今天,我们还任重道远!
在法治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和维权热情的空前高涨,愈发凸现了当今中国“法律饥渴”的现状。“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用这首诗来形
“苏格拉底的慎重”[③]是西窗的第一场法雨,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他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和权威性的认可,并将其对法律的自觉认同通过自己的行动表现出来。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
而与之对比,中国法治进程之所以艰难曲折,最最根本的原因是培养形成法律信仰的艰巨性。我们按照现代法理和法典所建立起来的法制体系在实践中时常被虚置、规避、同质和滥用;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然而社会生活中的盗版、盗印现象却屡禁不止;日常生活中,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遵守交通红绿灯的民众寥寥无几;尽管我们强调法律至上,而老百姓却还是对“上访” 情有独钟;有些时候,我们按照现代的法治观念和制度设计的结果,却给民众带来“秋菊式的困惑”。[④]通过对中国社会现象的观察、反思,
现今,没有任何一个词的使用频率超过法治,也没有任何一个概念能够像法律这样可以触动每个人的神经,法学也已成为当下的显学。但一个简单的追问也许就让我们疑惑:法在哪里?于是我们就想:是在法典中?在书中?还是在法学家的口中?从《西窗法雨》中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身边、日常的故事隐藏着法律理论的潜流,法就在我们生活之中。西窗中的许多小故事通过一些“琐事”反映了法律的现实存在和深邃的法律理论。“政府旁边的法院”告诉我们法院的独立和法律公正的保障;“女人和男人一样”反映了法律发展的过程和平等的理念;“结婚前的考验期”,“再婚的等待期”也表明了法律对生活的回应与复制…… 所以
法律只有恒久的问题,没有终结的答案——这是我看完《西窗法雨》后最大的体会。“苏格拉底的慎重”要求人们慎重地对待法律(哪怕是认为不正当的法律),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又鼓励人们去辨别“恶法非法”,然后再去“善良违法”。问题在于:当现实的法律摆在我们面前,而又隐隐约约感觉其有些不妥时,我们到底如何是好?法律能够体现正义、保护人民的权利,法律也同样会成为专制的手段、暴政的工具。怎样才能使法律恒久的保持其正义性,使之远离恶法呢?法律最终是由人制定,由人来实践,人们会对法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我们共同的标准在哪里?当我们毕其所学,试图来解答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时,我们却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的丰富多彩孕育了法律,发展了法律——法律正是在这种多样的、不统一的社会中才得以屹立不倒;也正是这些不断涌现的问题才使法律得以吐故纳新,魅力不减。法律的发展分秒必争,知识更新是永远不变的要求。如果一个资深的律师或法官满足现状,沉湎于过去的知识,他很快就会发现:简单的新的法律问题,也会让他手足无措。永恒的只是问题,而不是答案。但我们不必沮丧,
记得一位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法律是禅,悟到多深是多深” ,而《西窗法雨》正是引导我们不停、不断地去悟,去接近法律。期望
*余辉庆:中国人民大学2004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①] 《西窗法雨》,刘星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西窗法雨”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的形式连载。
[②] 见程文超教授为《西窗法雨》作的序言“小文论方圆”。
[③] 《西窗法雨》第1、2页。
[④] “中国法治现状与公民法律文化构建”,张学亮,《民主与法制》2003年6月。
[⑤] “法律的斗争”,转引自《民法总则》第7页,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
原载于《法苑》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