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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贺词】林嘉:面向未来,戮力前行

来源: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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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7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的读者朋友们:

新年快乐!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值此春回大地、阖家团圆的时刻,我谨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向长期关心支持并投身社会法事业的各位同仁、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祝福。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境,劳动者遭遇就业困难。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发布一系列社会法领域的政策文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维持劳动者工作岗位,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随着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的进一步发展,新就业形态异军突起,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途径。新就业形态出现对传统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提出了严峻挑战。一篇《外卖骑手,困在系统》文章把众包模式下外卖骑手的生存状态揭示得淋漓尽致。文章被广为传播,许多人感同身受,骑手们一定程度代表了普通打工人的境遇。如何规制新就业形态?如何保障骑手的劳动权、社会保险权?这些都深刻地拷问着社会法,拷问着政府的职能。

面对全球经济调整和中国经济转型,企业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企业与劳动者共存共荣,企业的发展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更丰厚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科技进步的同时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在不断加大,“996”、“007”现象层出不穷,不断挑战劳动法的底线。

为了应对国际经贸环境变化以及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持续影响带来的困难,中央提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维护企业的创新动力、降低劳动用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保障劳动者权利,始终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命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加快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也让我们再次思考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典》的颁布会对劳动法带来哪些影响?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带来什么变化?《民法典》背景下如何进一步保护劳动者权利?这些问题都值得社会法同仁进一步思索。

2020年底,中央发布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在中央提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大背景下,社会法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如何解决社会法领域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构建面向时代、面向未来的社会法理论与制度体系,发挥社会法在保障人民权利、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社会法同仁砥砺奋进、不断探索!

过去一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在人大法学院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社会法的理论发展与实践进步。中心召开社会法战疫之声系列学术讲座:“疫情中的劳动法问题”、“疫情中的社会保障法问题”;举办新就业形态的规范与发展前沿论坛:“隐蔽雇主:工作中的算法”、“自动化与工作减少的未来:欢迎还是担忧”。此外,中心还举办了数场社会法读书会,召开了2020年度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持续推送学术论文、案例评析、图书推荐、新闻动态,发布社会法教研中心学术讲座、读书会等活动的新闻公告,公布“2020年度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评选结果、“2020年CLSCI社会法论文盘点与分析”等。网站影响力逐步增强,公众号订阅读者已突破2.2万人。

未来一年,社会法教研中心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将继续耕耘,戮力前行。我们将总结过往,丰富内涵,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法的发展,构筑社会法更加美好的明天!

金鼠辞旧岁,金牛报春时。恭祝各位朋友和顺致祥,畅泰安康!恭祝社会法事业蓬勃发展、繁荣进步!恭祝祖国河清海晏,物阜民安!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主任

林嘉

202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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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层级的规范性文件,您对其实效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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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定过于原则,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
该法的实效,取决于多重因素,有待观察